11月8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8日)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议案提出 ,为便于操作 、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 ,分三年实施 。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机会前瞻】
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内容围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该决议通过了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 ,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 ,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 ,分三年实施 。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指出,针对14.3万亿元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将有三项财政措施。第一,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 ,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第二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二者相加,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第三,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整体来看 ,在本次化债措施中,政府明确了隐性债务的范畴,这次化债通过直接注入现金流 ,解决隐性债务问题,保障企业、员工和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 。这不仅有助于降低财政风险,还能促进经济的和谐发展。后续可期待的增量政策覆盖了房地产 、教育、生育、设备更新 、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以及重点领域的安全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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